第三项,是息声二号。
点头、摇头记录。
身份,不读。
样本号,不遮。
陈槐读条件。
问:
服药之后,喉间是否更闷?
动作:
点头。
随后,摇头。
外务判定:
情绪反应。
暂缓。
一个问句,一点头,一摇头。
到了外务手里,就成了:情绪反应,暂缓。
杜契使道:
“问题本身带诱导。”
“不可采信。”
郑直写:
“标,诱导风险。”
“不删,动作。”
杜契使想用“问题带诱导”,把这一点头、一摇头整个扔了。
郑直不接。
问得诱不诱导,是问的人的事——那就标出来,记一笔“诱导风险”,提醒后头复核的人留个心。
可病人点没点头、摇没摇头,是病人自己做的动作。不能因为问得不好,就连他的回答一起抹了。
问的人有错,不该由答的人来背。
罗清叶接上。
“‘喉间更闷’,本就是一个医修该问的症状。”
“哪怕这一句问得可能影响了答案——”
“他那一点头、一摇头,也该先留下来。”
“再由医修重新问一遍。”
“何况,”她顿了顿,“先点头,再摇头。这两下不一样。”
堂上有人没听懂。
“若真是情绪,头就该一直摇,或者一直点。”她说,“先点后摇,是在改。改,说明他听懂了问题,也说明他想说的比一个‘是’要多。”
“一个只会闹情绪的人,不会改。”
外务副令道:
“病患当时息声,无法确认。”
郑直只回一句。
“所以更要复问。”
“无法确认”在外务嘴里,是“缓掉”的理由:反正他说不出话,确认不了,不如搁着。
到郑直这里,同样四个字成了“必须复问”的理由:正因为他当时说不出话,只来得及点一下、摇一下,才更该有人赶紧去把他问清楚——那一点头、那一摇头,到底想说什么。
“无法确认”,不是放弃的借口。
是一道催人快去确认的令。
评议使抬手。
“息声二号,动作记录,恢复。”
“诱导风险,标。”
“判定‘情绪反应’——撤。”
最后那一句“撤”字落下时,外务副令的头低了半分。
前两项,外务的判语好歹还留在旁边,只是多了一行“不支持”。这一项不同——“情绪反应”四个字,是直接撤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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