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文件发出后不到十分钟,原医院医务处态度出现松动——不是因为良心,而是因为制度痕迹变大了。拒签邀请函还能说“内部流程”,拒绝协助鉴定通知就很难解释,因为它直接关联医疗质量。医疗质量是监管敏感词。
梁组长发来消息:“他们同意让护士长外出一小时,去接收医院做说明,但要求她回来继续写整改说明。”
林昼立刻回:“可以先出来。出来后我们不送回去。说明完成后立即进入证人保护或至少进入第三方安全场所。她回去就是再次进笼。”
梁组长回:“我们正在评估合法路径。直接不回会被说‘擅离职守’。”
林昼回:“擅离职守可以解释,事故化无法解释。让她出来后立刻在接收医院做书面说明并盖章存档,作为她‘履职协助鉴定’的事实。然后由接收医院法务出具‘继续协助’需要,延长留置时间。程序上就能站住。”
梁组长回:“好,我们按这个走。”
林昼迅速去找接收医院副主任与法务,说明“原医院同意一小时外出”但存在二次控制风险,请求接收医院把“一小时协助”程序化为“必要协助时间”,并在护士长到场后立即制作“事实说明记录”与“到场协助证明”,盖章存档。法务点头:“可以,我们会按专家组鉴定流程安排,至少两小时。到场证明我们会出。”
两小时比一小时多出的不是时间,而是空间:空间足够把事实写进制度,足够把证据外置,足够把她从个人争议变成“鉴定协助证人”。一旦身份转变,对方再想把她拖回地下二层就会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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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四十二,护士长终于抵达接收医院。
她下车时脸色很白,眼睛里有血丝,但步子很稳。陪同的两名人员一左一右,像把她夹在安全通道里。林昼没有冲上去握手,只站在远处点了一下头。他知道任何亲近都可能被剪辑成“串联”。他要做的是把她送进制度,而不是送进情绪。
接收医院法务把她带进会议室,桌上摆着录音设备、流程表、封存袋编号清单。副主任也在场,作为见证。第一句话就很专业:“我们不讨论动机,只讨论事实。你只回答你亲眼所见、亲手所做、亲耳所听。”
护士长点头,声音很轻:“我明白。”
她开始讲,讲得很慢,却很清楚。从转运申请的接收,到院办签字放行的时间点,到设备封条由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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