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发现封条异常,到输液管夹子为何突然出现、谁曾要求她“不要写太细”。她没有说“他们”,只说“某某主任”“某某窗口”“某某电话”。每说一个“某某”,法务就要求她写全名、职务、时间。写完再确认是否愿意签字。她签的每一笔都很慎重——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终于明白签字的意义:签字不是认罪,是固定事实。
林昼坐在会议室外的走廊,不进去。他听不到内容,但能看见法务人员进出,能看见副主任偶尔抬头看表,能看见流程像机器一样推进。推进就是安全。推进意味着她在“被保护”,而不是“被施压”。
两个小时后,法务出来,递给林昼一张《到场协助证明》(脱敏版),上面盖着接收医院的红章,写着:某某护士长于某时到场协助独立鉴定与流程说明,已完成初步事实说明记录,后续可能需补充协助。证明很短,却像一张护身符:她今天不再是“被问责的执行者”,而是“协助鉴定的证人”。
林昼接过证明,点头:“谢谢。”
法务压低声音:“她的说明很关键。我们建议她今天不要返回原医院。我们可以以鉴定需要为由,继续留她补充资料。原医院若要人,我们要求书面函。”
林昼心里一松:“好。”
他立刻把证明拍照(脱敏),发给梁组长:“到场证明已出,盖章。建议延长留置,要求原医院任何召回以书面函件为准。她回去风险极高。”
梁组长回:“收到。你做得对。”
---
下午三点二十,原医院果然来电话,要求护士长“立即返回补签整改说明”。接收医院法务直接回绝:请以书面函件说明理由,并说明为何在独立鉴定进行期间要求关键证人离场。对方沉默,挂断。
挂断就是答案:他们不敢写。写了就留下阻碍鉴定的证据。阻碍鉴定的证据一旦进入监管视野,问责就可能反噬回去。
可林昼没有松懈。他知道对方不写,不代表不做。旧版照做的粗暴方式从来不需要文书。它可能发生在停车场,发生在楼梯间,发生在电梯里,发生在你以为安全的地方。
他让法务安排护士长在接收医院内部临时休息室休息,休息室门口有监控,有人员走动,不单独。他又让梁组长的人在外围观察,避免出现陌生安保靠近。
傍晚五点,梁组长发来一条消息:“陈某某纪检谈话开始。对方试图把责任往‘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