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砚把白瓷杯端起来,把杯子里剩下的水一口喝干。温水从喉咙里淌下去,没有味道。她放下杯子,杯底和桌面碰出轻轻的一声响。“周先生,我今天来,不是为了问您为什么在案卷上签名。不是为了问您拿了多少钱。也不是为了听您说‘那时候我也是身不由己’。这些答案,我这些年自己都找到了。我今天来,就是想看一看——”
她抬起眼睛,看着周牧之。“看一看在案卷上签名的这个人,现在每天早晨推开窗户,看见的风景是什么样的。种的花是什么样的。写的字是什么样的。喝的水,是什么味道的。”
周牧之的手指松开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背上已经长了老人斑,浅褐色的,零零星星的几颗,像宣纸上的墨点不小心溅到了手上。这双手写过很多字。起诉状,代理词,判决书,仲裁申请,破产案卷宗。也签过很多名。每一个签名都落得很稳,周牧之三个字,一笔一划,从不连笔,从不潦草。他一直觉得,一个人的签名就是他的骨头。骨头正,签名就正;骨头软,签名就软。现在他看着自己这双手,忽然想不起来,自己的骨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软的。不是1997年。更早。早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也许是第一次在饭局上端起那杯被人敬的酒的时候,也许是第一次在案卷里看见那个数字却装作没看见的时候,也许是第一次用“程序正义”四个字说服了自己之后。他记不清了。软不是一下子软的,是一点一点软的,像冰化成水,像木头朽成屑。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立不住了。
“苏小姐。”他开口了。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隔着好几道门。“你父亲的红烧肉,真的不放糖?”
“不放。”
“肉本身的甜味,真的能焖出来?”
“能。焖够了火候,甜味自己就出来了。”
周牧之慢慢站起来。他的手撑着桌沿,站起来的时候膝盖轻轻颤了一下,但他稳住了。他走到窗边,看着花园里那几盆罗汉松。最老的那一盆,树干上的勒痕已经看不见了,树皮长合了,光滑完整,像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但他知道那道勒痕还在。树知道。
“我每天早上六点推开窗户,看见的是这几盆罗汉松。”他说,声音背对着苏砚,被玻璃窗挡回来,有些发闷。“松针一年四季都是绿的,不落叶。秋天不落,冬天也不落。好看是好看,但看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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