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非常适合偶遇和艳遇。
林默嘴角弯了一下,承认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出来玩,看风景是一方面,看看路上那些漂亮的女生也是一方面。
他又翻了翻其他几个地方,成都、重庆、昆明、大理,都是适合慢慢逛、慢慢遇的地方。
手指在地图上来回划了几遍,最后关了屏幕。
“时间很充裕,想去哪去哪,想停就停。反正也不用跟任何人报备行程,这次就来个想走就走的旅行。”
其实他真正想的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想睡谁就……不是,是遇到合适的人就聊聊。
反正现在的他百无禁忌,就算是有病的也不怕,只要人长得漂亮就行。
当晚林默就订了去丽江的机票,然后打开手机,花了半个多小时研究自己现在的样子。
陈阳这具身体底子不错,五官端正,骨架匀称,就是以前不怎么收拾。
他对着镜子站了一会儿,捏了捏下巴。头发有点长,刘海快戳到眼睛了,肤色偏白但没什么光泽,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配上那双边缘磨圆了的运动鞋,活脱脱一个标准的网瘾少年模板。
这种打扮混在古城里倒也不违和,但肯定不会有什么漂亮姑娘多看第二眼。
林默叹了口气,暗道。
“靠脸吃饭的时代,不好好捯饬捯饬那就是暴殄天物啊。”
第二天他一早就去了县城里最好的理发店,让托尼老师把刘海剪短了一些,两侧修薄,露出额头和眉骨的轮廓。
托尼老师一边剪一边说“你这发质不错啊小伙子”,他嗯了一声没接话,看着镜子里那张脸慢慢变得利落了不少,眉眼之间的清秀感终于露出来了,像揭了一层灰蒙蒙的保鲜膜。
剪完头发他又去了商场,从头到脚换了一身行头。
深灰色亚麻衬衫,料子透气,版型修身,领口解开一颗扣子。黑色九分裤配一双浅棕色休闲皮鞋,露出一截脚踝。
又挑了一副金丝细框的平光眼镜戴上,不是为了看东西,就是为了好看,他在陈旭那一世就知道,金丝眼镜这个东西戴上之后,气质就会变得不一样。
最后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一块百达翡丽,是他后来花几十万重新买的一块,表盘在阳光下泛着内敛的光泽,沉甸甸地坠在腕间,感觉瞬间就好像高人一等了。
林默站在商场试衣镜前面转了一圈,前后看了看,然后对着镜子说了一句。
“这才是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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