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有三个下意识的小动作,样本里回回出现——那张字条上,三个全丢了。”
“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妈’字末笔带钩。”
“她只在写给母亲的字里带这个钩。四十多份样本里,凡是写给她妈的,个个有。写给别人的,一个没有。”
电话这头,温则鸣静静听完,问:“这个规律,说明什么?”
“说明摹仿的人,看过她不少字。”余工在那头顿了顿,“但她写给她妈的字,他一张都没见过。”
“也说明——”老技师的声音沉下来,“这孩子那个钩,是单单钩给她妈一个人的。”
温则鸣站在门边,把这句话记下来了。
三天后,笔迹鉴定结论出来,和一个母亲三年前用肉眼得出的结论,一模一样:
字条系摹仿笔迹书写,非阮丽萍本人所写。
摹仿水平不低,但败在细节——包括那个”妈”字最后一笔的钩。
鉴定意见送到分局当天,案件性质正式变更:故意杀人。三年前的失踪卷并入。
顾建国听完汇报,在办公室里来回踱了几圈,最后站定,交代了两句话。
第一句:“全力办。要人给人,要钱给钱。”
第二句:“当年那个’不予立案’,该复盘复盘,该担责担责,一码归一码。但对外,先办案。人家老太太等了三年,别让程序再让她等。”
案件正式立为故意杀人案。三年前的失踪卷宗并入侦查。
整理阮丽萍遗留档案材料的活儿,落在温则鸣和苏晓棠头上。美容院早倒闭了,她的私人物品当年被母亲原样收着,一纸箱,全数借调了过来。
日记本、几张美容师资格证书、一沓化妆品小票、两本旧杂志。
日记本记得断断续续。
大部分是些琐碎:今天客人多,脚站肿了;给妈买了件外套,她嫌贵,骂了我一顿,我看她其实挺高兴。
翻到失踪前一年多的某页,字迹忽然潦草:
“又吵了。这回动手了。说好了最后一次,他哭了,我又心软了。”
再往后几页:“肋骨疼,上班不敢让人看出来。他说带我去医院,我没去。去了怎么说?”
苏晓棠念到这儿,念不下去了。
温则鸣接过本子,把这两页拍照、标记。骨骼检验记录上那条”右侧第四、五肋陈旧性骨折,愈合期死前一到两年”,在这两页纸上,找到了它的另一半。
骨头说的,和纸上写的,对上了。
翻到箱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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