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跑路。
李浩去哪儿了呢?他直接跑回了新野老家。
推开屋门,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嚎啕大哭,把事情跟父亲说了。
父亲差点没气死:“你这个畜生,怎么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可事已至此,往哪跑都是死路一条。
父亲赶紧拉着儿子去投案自首,没想到还没到派出所,就被赶来的警察直接拿下,就这样李浩轻松落网。
那边警方展开营救,没想到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警察爬进地窖,还没见到人,就听到里面传来热情的问候:“大哥回来了!”“哎呀,老公回来了!”
警察当场懵了。
打开房门,见到警察后,三个女孩愣了半天才失声痛哭:“亲人呐,我们终于熬到头了。”
可没想到,刚脱离魔窟,她们就被戴上了手铐,罪名是涉嫌杀人,被刑事拘留。
审讯过程很顺利,李浩全部交代。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洛阳中院宣判李浩死刑。
婷婷参与了两次胁迫和被迫杀人,获刑三年。
另外两个女孩被判缓刑,还有李浩的堂妹李媛也是缓刑,不用坐牢。
直到2014年1月21日,最高法核准了李浩的死刑。
但有个问题始终让人想不通:李浩挖地窖历时一年,而且都是深更半夜干的,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楼上的邻居听不见吗?
还是说有人听见了,只是不愿管闲事?
最起码砸地下室地面的时候,那动静绝不会小,照理说,旁边就算有个金库都能给干开。
这一点也能说明都市的邻里关系非常淡薄,同时也暴露出小区管理的漏洞。
地窖里每一个女人都是受害者,五个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是抱团取暖、商量对策,而是相互嫉妒、争风吃醋。
她们真正要对付的人是李浩,而不是内斗。
如果能够早点团结起来,五个人制服李浩应该不成问题,自己也不至于在地窖里遭这么长时间的罪。
最后再来说说李浩。
表面上他看似是为了钱犯罪,我觉得这只是一方面,因为他还没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步,不像王强那样流落街头,不犯罪就会被饿死。
更多的还是心理不平衡、失落,没有受到尊重。
当兵时屡立战功,见义勇为,他是英雄,是楷模,但荣誉给他换来的是什么呢?同事的排挤,女友的嫌弃,服务员的白眼。
没错,金钱代替不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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