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彻底戒掉的,已属万幸。
多少瘾君子,到最后钱财散尽,便将手伸向亲朋好友,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再没辙了,便开始犯罪,以贩养吸。
女的也是一样,十个吸毒的,九个要沦落到去卖,剩下那一个,大约是长得实在不堪,又染了一身的病,才没人肯买了。
再说感情。
杨博对陶静,分明就是彻头彻尾的利用。
先是演一出英雄救美,轻易骗得了她的芳心;再施以小恩小惠,让她误以为寻到了幸福,得到了她的身体;之后,便是让她去替自己卖命。
而他自己,早已抽身事外——万一你被抓了,自然由你去顶这颗雷;侥幸成功了,便分你一点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
他若当真有一丝爱你,又怎会忍心让一个女孩子,去替他做这种随时会掉脑袋的事?
陶静之所以最终踏上这条不归路,并不全然是因为感情。
她的心里,一定也曾盘算过,想通过一种极为简便的方式,迅速获取财富。
说到底,这种事,若是自己心里不情愿,任凭是谁逼你,都无济于事。
最后身首异处,也只能怨自己。
对于她那份感情,我以为,用“无知”比用“专一”更为贴切。
因为她与杨博之间的那点情意,从一开始便不纯粹。
倘若不是为了母亲后半生的着落,她还会不会死死护着杨博,不将他交代出来呢?
所以我想,无论是善良也好,专一也罢,都应当用在对的人身上。
错付了,便是一场万劫不复。
陶静的案子,到这里便讲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