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手里有了枪,他第一件事便是要去找当年那个海鲜店的老板,打算先从他身上弄一笔钱,然后再将他干掉。
诸位看,这便是许多亡命之徒共有的偏执逻辑。当初让他损兵折将的,是法律的制裁,真正下令开枪处决程胜的,是司法机关,崩了程胜的也不是海鲜店老板。
可成瑞龙不管这些,他把账统统算在了最初报案的那个人身上,觉得这一切都与那个海鲜店老板脱不了干系。
1998年5月22日晚上九点,成瑞龙与蓝启荣刚踏出佛山火车站,往市区方向没走多远,便迎面遇上了正在执勤的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两位民警,一位叫姜明华,另一位叫邓勇坚。
当时,两位民警正分别骑着摩托车在路面巡逻,见他们二人形迹颇为可疑,便上前将他们拦住,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接受检查。
两人随身携带的证件自然都是假的。蓝启荣不明所以,老实巴交地从兜里掏出假证,递给了姜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