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枚铜钱,顶得四百石粮食。
魏文侯和李悝、公叔痤又乘车走了几处乡邑,探访了几家百姓,了解到的事情和老者所说的相差无几。在路上,魏文侯还看见一群狱卒押着几个逃往他国的农人从车前走过。依照魏国的律法,农人弃田逃往他国,罪属不赦,一旦抓获,立即斩首示众。农人们竟不顾杀头之刑,逃往他国,显然确实在魏国难以生活下去,要另寻乐土。
“唉!寡人一向自视为贤君,深得万民拥戴。今日若非私访民间,只怕仍是身在梦中矣。”魏文侯叹道。
“主公仁德爱民,当今少有,原是大贤之君。国人困苦,实是微臣立法不当所致,以致连累主公蒙受国人之怨。微臣罪该万死,罪该万死!”李悝惶恐地说道。
魏文侯摇了摇头道:“这是寡人失察之过,爱卿何罪之有?爱卿‘尽地力’之法,使我魏国粮食丰足,士卒给养不愁,实为大功。只是粮足反而民贫,这是寡人没有想到之处。看来那‘尽地力’之法,须得大为修改才对。还有,这奸商谋利过甚,须多加压抑。”
“主公明察秋毫,至为圣明。粮价关乎国运,须由国中府库掌控才对。不然,长此下去,国运就会操于商贾之手,实为可惧。”李悝拱手对魏文侯说道。
“不错,农人为国之根本,商人为国之末梢,商人得势,国运必衰。”魏文侯肃然说道。
魏文侯回至朝堂,立即和李悝、翟璜等“法家”之臣反复商议,修订新“尽地力”之法,并同时制定了“平籴法”,诏令国中立刻行之。其新的“尽地力”之法除重申增产者奖、减产者罚外,还另加上了数策:
一、准百姓除粮食外,可栽种大豆、麻、桑等物,折价计入粮食产量中。
二、收获须“如寇盗之至”,晚于季节收割者,遇天灾其税赋之额并不削减。
三、房舍周围之田,可种蔬菜瓜果,依家口多寡计其亩数,免收税赋。
四、田主收租,田中所产为何物,即收取何物,不得强令租户以铜钱交租。
李悝上“平籴法”时,对魏文侯道:“粮价过贱,农人必是入不敷出,困苦不堪。粮价太高,则城邑中贫民难以忍受,必将逃往他国。‘平籴法’就在于控制粮价,使商人无利可图,不致危及国运。粮价为官府控制,遇荒年则可抚农人及城邑中贫民,不致生乱,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平籴法”的具体实施,是将年成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