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司的老马倌曾告诉他:天下没有真正的傻蛋,即便有人不聪明,也必有鲜明特点,在这特点里,他便是聪明的。所以聪明人又如何?或许只落得一身埋怨。若总以聪明自傲,便和土财主守着一亩三分地得意没两样。
当然,酒三半没有老马倌教他这些,这些道理也不该由朋友来说。刘睿影只希望带他多经些世面,多走些人间,让这涉世未深的青年懂些想不到的事。
汤中松已站在破屋门前,却又后退了几步。
“怎么了?”刘睿影察觉他神色异样,忙问。
“你看这门框,还有屋里传来的味道。”汤中松指着门口的立柱。
刘睿影看到,腐朽的立柱上有几道新添的砍削痕迹——是剑痕。三人都是用剑的,一眼便认出。“莫非这里不久前有过打斗?”他不解地伸手触摸,发现用剑者劲气力道不大,却掌控精准,每一剑都砍进立柱一寸三分深。
这是一种习惯,长久练剑养成的习惯——仿佛舍不得浪费一丝劲气,要让每一分力、每一剑都有最大收获。就像平南王域的农民,因挨着漠南水源匮乏,发明了陶土水管,在每株作物根部开孔,浇水直达根系,不浪费分毫。这名剑客的剑,也是这般道理。
刘睿影迟了片刻才闻到汤中松说的味道——还是血腥味。今天闻得太多,他揉了揉鼻子,想唤醒麻木的嗅觉。人有五官五感,眼耳口鼻舌,看听尝闻说,除了“说”,其余都被动接纳变化,可不说,变化也无从让旁人知晓。他觉得自己不仅看慢了、闻缓了,连“说”都迟钝了。
“还是要进去?”汤中松见他手已扶在门框上,问道。
刘睿影没回答,推门而入。“吱呀”一声,陈旧的木门打开,门框上却没落下浮土——显然这门不久前被开过,该落的上次已落,新的还没来得及积累。
他第一眼就看到两具尸体,两具穿红袍的尸体。惊得他刹那间拔出剑来。这两名红袍客面对面趴在地上,刘睿影从侧脸认出,正是先前杀死装裱师和门房的那两个——一人下颌有黑痣,另一人眼角有黑痣,此刻虽侧脸,黑痣却没被遮住。屋内昏暗,他却一眼认了出来。
“这是谁干的?”汤中松问道。
“不管是谁,多行不义必自毙。”刘睿影见两人已死透,放下心来,收剑入鞘。他用脚将尸体翻过来——虽对死者不敬,可滥杀无辜者,死活都不配受尊敬。
两人流血不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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