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清楚。对了,酒也是三格。”狄纬泰道。
“酒还能分三种?”萧锦侃不解。
“第一格是最好的酒,第二格是中等的,第三格是最次的散酒。”狄纬泰道。
“他为何要喝最次的散酒?”萧锦侃问。
“不知道,下次见到他,我一定帮你问问。”狄纬泰笑着说。
“我倒想起一个人和一件物件。”萧锦侃道。
“什么?”狄纬泰问。
“欧厨的齿灵剑。你不觉得这齿灵剑很像南阵的机括吗?”萧锦侃问道。
狄纬泰沉默了。当局者迷,他从未这般类比过。但剑是兵刃、是杀器,以南阵的性子,他不觉得对方会做这种东西。南阵是个极善良的人,他桌前有把藤椅,每次落座前,总会轻轻晃一晃,怕压死缝隙里的小虫。晃一晃惊走小虫,他才能心安理得坐下。
不过方才狄纬泰的话里有个自相矛盾之处,萧锦侃没听出,他自己说时也没留意——既然南阵从不见人,狄纬泰怎会对他的生活方式如此了解?从描述来看,他与南阵显然极熟,至少见过对方的桌子。既已见桌,怎会不见人?
狄纬泰也不知南阵为何愿意见自己,更忘了两人如何相识。他记忆力极好,过目不忘,可对这些“不重要”的事,却能忘得一干二净。
刘睿影记忆力也不错,却没狄纬泰这遗忘的本事。他记得老马倌说过,很多事即便脑子忘了,也会存在心里;心里忘了,才是真的忘——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想起来时,浑身再无丝毫波动。
刘睿影觉得老马倌说得对。比如他想忘记对袁洁和袁家做的一切,却忘不了,连脑子都忘不了,更别提心里。每次想起,仍会浑身不自在。
“我本就有一件合更服。”银星道。
“我买给你的那件?”张学究问。
“不是,你买给我的那件,自从你不告而别后,我就剪碎扔了。我说的是我自己买的。”银星道。
刘睿影听到这里,不禁感慨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平日里惜字如金的张学究,竟会给女人买衣服?“不告而别”四个字,更是耐人寻味——张学究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刘睿影想拉汤中松离开,显然张学究与银星有话要说,自己二人留下未免多余尴尬。可汤中松不走,这般有趣的事,可比教唆书呆子花冤枉钱有意思多了。毕竟这是张学究的过往,这老头平日鼻孔朝天,瞧不起这看不起那,不一样栽在女人手里?汤中松觉得自己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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