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深思,李承乾想到的方法是标本兼治。
其一,强化大唐土地管理,抑制兼并势头。
这是治标之法。主要的做法是严格执行土地交易法规,具体的实施有两个。一,朝廷出面,重申‘口分田不许买卖’的宣武律法,这是均田制的红线,谁也不能越过,一旦发现,就课以重罚,并强制退田;二,朝廷推行‘申牒制度’,任何土地交易必须向大唐朝廷官府申请文牒,经朝廷官员核准后方可进行。官府有权拒绝可能导致该地区农户大量失地的交易。
同时,将官员涉及到的这类政务全都纳入政绩考核中。另外,限制贵族官僚占田,主要可以通过设定品官占田上限和清查籍外占田杜绝,发现违规者,全都进行重惩。
其二,改革税制,从经济上削弱兼并动力。这是治本之法。主要做法是推行'摊丁入亩’式改革、完善两税法,实施累进税制。
推行“摊丁入亩”式改革,其核心思想是将全部徭役、杂征折算并入田亩税中。拥有土地越多,纳税越重。这能极大地削弱地主囤积土地的经济动机;将两税法的“户等”评定与土地占有量更紧密地挂钩。
对拥有土地超过一定限额的大地主,征收累进税,使其兼并的成本呈指数级增长。当然,这套组合拳下来,可能会有很多人被波及到,流血一事无法避免。
其三,扩大大唐土地储备,重建小农经济。
这是固本之法。主要做法是建立“常平仓田”制度、鼓励垦荒与移民。
仿照粮食常平仓,设立大唐土地储备库。通过没收违法土地、清查无主荒地、接收绝户田等方式,不断扩大官田规模。将这些官田以永佃权或低额租金的形式租赁给无地农民,签订长期契约,保障其经营权益。这既安顿了流民,又保证了国家稳定的收入来源,形成与豪强地主争夺佃户的竞争关系。
对于战乱产生的无主荒地,由大唐朝廷组织流民进行垦殖,并给予数年免税的优惠,新垦土地登记为垦殖者的永业田。同时,有组织地将狭乡,即人多地少的地方,将此地的农民迁移至宽乡,即人少地多的地方,重新授田。为了鼓励农民积极性,在田地、粮食等方面进行一定的奖励,农民看到好处,自然会选择跟随。
其四,整顿吏治,打破官绅勾结。
这是保障之法,尤为关键。关于治理大唐,到最后,还是得归根于治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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