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三、四千。
矿匪目前在饶州境内并没有哪支成大股气候。
主要原因是这边的矿山都比较小且分散,难以形成如浙西南和闽西那样的力量。
最大的也不到千人,多数只有数十、百号人,而且武器纷杂,许多人只有竹枪。
正由于这样的原因,蓼花子串联他们时比较容易拉拢,是其补充兵力的重要来源。
好在多数人习惯山地,或因家小拖累乐意跑到湖里去吃饭的并不多。
赵重弼也大致讲了官军的情况,可以说比李丹想象的还糟糕。
由于各地镇压的需要,饶州府的兵力其实已经抽空了,主力都在东部、东南的山区里,只有少量野战部队留在湖区周围防范湖匪。
在府治鄱阳有五千人,此外浮梁(景德镇)两千人、德兴千五百人、乐平一千人、万年两千人。
本朝军制以承袭前朝为主,军队构成大体分为三类:卫所兵、营兵和戍兵。
先说卫所兵,前朝将全国分三十六卫,每卫有适龄(十五岁到七十岁)丁口四至六万。
每年有一万人到卫所驻地报到并承担值守、接受训练,这就是四年轮番制。
这种方式随着前元的扩张影响甚广,李丹记得,俄国哥萨克就采用类似服役制度直到帝国垮台。
高祖建国至今,在兵部管理下,全国有三百七十六卫,辖一千六百五十四所。
每卫约有适龄(十五岁至五十岁)丁口五千六百人。
卫设指挥使,行万户级别。
平时由兵部管理并提供补给,进入战备状态(府以上区域性动员令)后向所在省(路)的都指挥使(万户级别,隶属五军都督府)负责。
指挥使下辖各所,主官由千户(千人至千五百人)或行千户(见注释二)担任。
本朝卫所兵由军户专任,子承父业,是专业化世袭军人。
申请成为军户的家庭可领到与人丁相应的土地,四十亩内免赋税,上缴四成给卫所做军粮,四十亩以上及新垦荒地赋税减半。
一旦申请军籍,一般不允许军户脱籍。
但如果有愿意顶替加入的户主(见注释三),那么原主在缴纳一笔不菲的手续费后可改回民籍。
比如麻九,就属于这类极少数的例子之一。
军户出征从卫所领取武备、牲畜和甲胄,但军衣、鞋袜要自备。
有些卫所经常应对变乱事态的,会允许士卒领用并保管武器、牲畜,比如长城沿线多是如此。
行军干粮一般往返五日内(比如侦察或巡逻)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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