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色。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穿着破衣裳插班来的赘婿,已然成为了书院的种子选手。
他们佩服温余有个手艺好会挣钱的媳妇,也羡慕他媳妇眼光好,不但发现了这块金子,还亲手洗去了金子上的黑灰。
——
晚上下学回家,温余将文会擂台的事讲给沈青云听。
“鹿林书院?”
沈青云挑了挑眉:“就是那个破格招沈青山进去的书院吧,你这次要好好考,一定要在众人面前将他踩在脚底,毕竟我可记得鹿林书院的山长收他进去是想给鹿林深院争光,可他要是发现沈青山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我不信他愿意养着那个废物。”
沈青云眼中全是对温余的信任,她从没想过温余会输。
沈青山读书是有天赋,可他这个人没有定力。
徐氏溺爱亲子,可不舍得鞭策督促他学习。
但温余不一样,他聪明又上进,沈青山在他面前就是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
温余看着她笃定自己会赢的模样心中稍暖,他好奇地问:“这么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