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熙自己上辈子虽然也是个真小孩,但五岁的时候,她怕是还在泥地里挖蚯蚓玩呢。
眼前这个真的只有五岁的小孩,怎么就这么喜欢看书?
白月光就在那边的沙坑里蹲着,他都不多看一眼的吗?
“我看你刚才玩得挺开心的,”张启熙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不再多玩一会儿吗?”
西弗勒斯回头看了一眼攀爬架的方向。
那几个小孩还在滑梯上疯跑,笑声尖亮而嘈杂。
他的目光扫过沙坑,平淡地掠过那个红头发的小女孩和那个金头发的小女孩,像是没什么特别的,接着就收回了视线,没有任何停留。
“不了。”他说,“我们回去吧。”
见他坚持,张启熙也不再劝。
她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带着西弗勒斯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走在回家的路上,西弗勒斯心里其实已经把那群小孩评判了一遍。
玩了一会儿之后他就发现了,这些小孩真的很蠢。
他们讲的话也无聊透顶。
不是在说爸爸妈妈给买了什么新玩具,就是在说周末去了哪里玩。
有人说自己有一只猫,另一个人立刻说我也有猫,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争论谁的猫更好看。
他完全插不上嘴。
张启熙给他买的那些魔法玩具不能说,对角巷的见闻也不能说。
他总不能跟他们聊昨天练习荧光闪烁时成功了三次的心得体会吧。
而且他以后是要当巫师的。
巫师和普通人,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没有必要把时间浪费在和一群普通小孩玩耍上,回去看书多好。
书里有魔法知识,回家还能玩张启熙给他买的符文拼图和那根儿童魔杖,比和这群小孩玩要快乐多了。
张启熙自然不知道西弗勒斯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
她只知道这孩子和人家玩不到一块儿去,但具体原因她也没问。
她要是知道西弗勒斯是因为嫌人家蠢才跑回来的,大概会哭笑不得。
回到女贞路之后,西弗勒斯连外套都没来得及脱,就哒哒哒地跑上了楼。
他钻进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抽出那根儿童魔杖。
一根轻巧的、用轻木制成的练习魔杖,杖芯是独角兽尾毛的低配版,不适合施展高强度的魔法,但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站在房间中央,深吸一口气,举起魔杖,用力一挥。
荧光闪烁。
一团柔和的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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