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无辜的受害者。
其实,我们讲过的许多案子,也都是这个道理。
老天终究是公平的,付出终有回报。后来,许建国也因此被提拔为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的副局长。
俗话说,几家欢乐几家愁。有人因破案有功得到升迁,自然就有人要为此前犯下的过错受到惩处。
当初若不是那些人为他们篡改了户籍,此案的侦破又何至于如此困难重重?
都是同一战线上的同道,这样的行为,岂不是自己人拆自己人的台?
那么,这些人最终是如何处理的呢?
山西方面,兴县蔡家崖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春平等人被依法逮捕,原所长李峰等四人被开除公职。
此外,兴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玉明及其他六人被全部撤职,就连2003年之后历任的三位兴县公安局局长,也都受到了处分。
吕梁市公安局局长,亦为此向省公安厅作出了深刻检查。
山西这边处理完毕,河南那边的情况,便颇有几分耐人寻味了。
杨树斌当初不是托了关系,将母亲刘凤云与弟弟杨树凯的户口,落在了河南柘城县吗?
事后调查时,找到了村支书方世祥。他却声称,自己从未经手过这两个人的户籍。
说是有一回他去乡里开会,派出所的同志通知他领取二代身份证,其中竟有一张是刘凤云的。
他连这个名字都未曾听说过,回村一打听,也根本没这个人。
后来,是一个自称邵元乡派出所的张姓民警,找他拿走了这张身份证。
偏巧,邵元乡派出所随后搬了家,声称部分档案在搬迁中丢失,而丢失的档案里,恰好就包括刘凤云与杨树凯二人的落户文件。
至于当年究竟是哪位民警经手办理的户口,最终成了一桩谜案。
这样的管理制度,实在是令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终,柘城县邵元乡派出所所长王天亮被免职,并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户籍民警赵淑娟也受到了行政处理。
最后,便是审判。
2013年5月23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杨树斌、张玉良、吴红叶、吉红杰死刑。
然而,吴红叶尚未等到执行,便因病在狱中死亡。
杨树斌与张玉良不服判决,多次提出上诉。
究其原因,除了吉林那起案子留下了两具未及处理的尸体作为确凿证据外,其余多起案件,竟因时间久远,再难找到直接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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