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目击者,也缺少更多有效线索,这起案子同样成了一桩悬案。
做下此案后,罗树标在随后将近一年里没有再犯案,但他并没闲着,仍在疯狂地找小姐。
兜里有钱的时候,便没命地挥霍,拼命地嫖;没钱了,便去找那些廉价的站街女。
通过长期接触,他摸清了这行的底细:干这一行的,大多是外地人,而且很容易被带走,无论草丛还是树丛,只要给钱就行。
她们对客户也基本不加提防,只要钱到位,便是玩些捆绑之类的花样也不在乎。
这样一来,岂不是可以随便下手?假装掐住脖子玩虐待,等到对方反应过来时,往往已经来不及了。
比起到处寻找独自出行的良家妇女,这显然方便得多。
良家女子警惕性高,不容易上钩,一旦发现情况不妙,还会大喊大叫、拼命反抗。
再说了,小姐的“货源”总归源源不断。
此外,罗树标还认定,警方所破的案子,大多有因果关系可循,如果被害人和凶手素不相识,那就根本查不到自己头上。
于是,他准备再次出手,而且把目标锁定在了这些小姐身上。
1991年2月的一天晚上,罗树标又觉得浑身刺挠,开着小货车直奔小姐聚集的老巢。
谈妥价钱后,很快就带走了一个,这次拉到郊区一片荒草丛中。
他下车后一直踩着草地走,因而没有留下脚印。
可这回玩得有些过火,动作太大,把小姐弄急眼了,觉得这样折腾自己,怎么也得加些钱。
罗树标一听顿时大怒:凭什么多给你?
两人便争吵起来。
那还能落个好结果?他今晚出来的目的本来就很明确,就是要玩奸杀,还想加钱?简直做梦。
他突然死死掐住小姐的脖子,没一会儿对方便断了气。
为了发泄心头的不满,他还把小姐的衣服全部扒光,又一次奸尸,然后抛尸荒野,衣物则被他带回了家。
警方发现尸体时,注意到死者还戴着一对耳环和一枚戒指。
经法医检验,确认是先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才被掐死。
可让人费解的是,为何死后还要奸尸?
这一点,让警方一时也摸不着头脑。
这一次杀人后,罗树标又隔了大半年才再次作案。
他发现警方依然毫无动静,由此越发认定自己的智商绰绰有余,选择小姐下手这条路绝对可行,你们根本找不到我。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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