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秦晋已经在斩妖军待了一周。
这一周,他每天都在训练。
不是他一个人练,是跟着整个百人队一起练。
斩妖军的训练方式和他以前经历过的完全不同。
不是一个人盘膝打坐、默默运转心法,而是所有人一起练,一起流汗,一起大声嘶吼。
清晨,天还没亮,操场上就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
一百二十三个人,赤着上身,在晨雾中挥舞着兵器。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每一种兵器都有独特的训练方式,但有一点是共通的——狠!
每一招都带着杀意,每一式都像是要取人性命。
“杀!”
“杀!”
“杀!!!”
秦晋站在队伍最前方,和他们一起练。
他没有用虚空神雷,没有用杀戮剑意,只是用最基础的力量,最基础的技巧,一剑一剑地劈,一枪一枪地刺!
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滴在脚下的黄土上,很快就被蒸干。
他挺喜欢这种感觉,
不是一个人在黑暗中独行,而是一群人在烈日下并肩!
这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像是回到了前世跟小弟们在一起喝酒吃肉泡妹子的日子。
刘集站在他身侧,大枪舞得虎虎生风。
他的鬣相血脉在训练时不会激活,但那股蛮力依旧惊人,每一枪刺出,空气都发出尖锐的嘶鸣。
他是秦晋的副手,也是百人队里除了秦晋之外最强的人。
这一周的相处,让他从最初的抵触变成了现在的服气。
不是因为秦晋的实力,而是因为秦晋这个人。
他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百夫长,”刘集擦了一把汗,“您以前真的没带过兵?”
秦晋摇头,
“没有。”
“那您这训练方式……”刘集咧嘴笑了,“跟老兵似的。”
秦晋也笑了,
“可能因为我以前当过老大,知道小弟想要什么。”
刘集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那您说说,小弟想要什么?”
“活着。”秦晋说,“先活着,再立功。”
刘集的笑声停了。
他看着秦晋,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这句话,老百夫长也说过类似的。
那个带了他五年的老百夫长,在最后一次战斗中替他挡了一刀,死了。
他把命留给了自己,让自己替他活着。
“怎么了?”秦晋问道。
“没什么。”刘集收回目光,眼神晦涩,继续练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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