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的冷绝,盯着梁晓峰:“小乐是我的女朋友,你再敢纠缠她,我有千百种办法,让你回不去家。”
梁晓峰被他的眼神震慑住了,张了张嘴,好一会儿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我不能这么回去,我丢不起这个脸。”
他看着我,红了眼圈:“小乐,你跟我回去一趟吧,就是演场戏都行。村里人都知道我来找你了,我妈给我借了车送我去的火车站,我这么兴师动众地过来了,你不跟我回去,我爸妈都抬不起头,我的脸都丢光了。”
他吸了吸鼻涕,又伸出袖子。我想到了他小时候衣服袖子上全都是鼻涕,黑亮黑亮的——恶心得我收回了视线。
林圩停住脚步,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在广安企划这里,有个事你来处理。”
我和他回到车里。没用上十五分钟,一辆金杯面包车停在我们车前面,后面贴着三个大字:货拉拉。
从前面下来两个穿着货拉拉工作服的年轻人。
他们朝着林圩的方向摆摆手,进去就把梁晓峰给拽了出来,连带着梁晓峰带来的三个玻璃丝袋子也都给运到了车上。
“我让他们给送到津市火车站。”
我看着林圩:“谢谢你呀。”
“谢我当你男朋友?”
“呸,谢你帮我把梁晓峰送走。”
“下次他再来找你,你跟我说。不,我会让他再也不敢来找你。”
我看着他的腿:“你现在能开车了?”
不是小腿骨折吗?
林圩已经启动车子:“趁着子峥不注意,悄悄开出来的。”
“你的腿还没好呢,这么奔波不利于恢复。”我伸手拽着车门把手,“要不我们打车走吧?”万一路况不好怎么办。
林圩拉住我胳膊:“没问题的,相信我。”
“可你脸色不太好。”估计会很疼的。
林圩笑得很开怀:“看出来了,你开始知道心疼我了。”
是吗?
我有在心疼林圩?
我没觉得,我以为这是基本的礼貌。
但路上我给康贝贝发消息的时候,康贝贝告诉我,这就是喜欢。
我很害怕,我对林圩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会形成一种依赖,而让自己依赖另外一个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康贝贝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把心剖给对方看,对方喜欢你时会把你的心送回来,也会把自己的交给你,但一旦对方的喜欢变质,你的心也会跟着变质。
她的形容我不太了解,但却觉得多少有点道理。
可人活着一辈子,感情是最难控制的,谁能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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