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三半不离酒”。但他知识渊博,虽不通人情世故,对天下的了解却不比汤中松、刘睿影少多少。
汤中松也觉他是异人,甚至认为他除了结婚生子,什么都会。刘睿影却不这么看,他觉得结婚生子本是平常事,两人相爱,自会水到渠成。
“你究竟为何离开村子?”刘睿影问道。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总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其实问句话哪有那么难?只是他觉得与酒三半还不够熟——熟了自然能畅所欲言,不熟时,连少说一句“你好”“再见”都别扭。此前他也问过类似的话,却终究只是客套。
“我其实想出来多交些朋友,多喝些美酒。对那所谓的酒泉,执念不算深,但若能找到,自然最好!”酒三半答。
“可你说过,别处的酒都比不上你们酒星村的酒石酿的酒。”刘睿影道。
“这就像有人顿顿山珍海味,偶尔一顿清粥小菜,反倒胃口大开。”酒三半的比喻很贴切。
刘睿影点头,万物总得有变化才吸引人,若周而复始一成不变,便难有乐趣。这么一想,倒觉得酒三半想凑热闹没错——无论活人吆喝、打架,还是死人流血,都是变化。有变化,每一天便值得欣喜。他的心情顿时轻快起来,甚至有些得意:酒三半能交到他这样的朋友,他不也交到了酒三半吗?交朋友本就是相互的。
看着店铺招子迎风舒展,听着商贩叫卖声嘹亮入云,身边走着两位极好又极有特点的朋友,刘睿影浑身暖洋洋的。
“不过,我原先以为天下是死板的。五王什么的离我太远,像庙里的神仙,高高坐着受香火。我以为江湖是快意情仇的,吃肉喝酒分金银,人人一诺千金、豪气干云。”酒三半道。
“但实际的天下很灵活,五王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要吃饭睡觉,有爱有憎。实际的江湖更包容,有人义薄云天,有人睚眦必报,就像有人穿金戴银、刀镶宝石,有人衣打补丁、剑绣三寸。”刘睿影接道。
酒三半没回话,只把酒葫芦递了过来。
“嗯?”刘睿影不解。
“敬你一口。”酒三半道。
“为何敬我一口?”
“因为你说得好!”酒三半不由分说,把葫芦塞进他手里。
汤中松看得直笑——只听说过敬一杯、一碗酒,从没听过“敬一口”。这一口该怎么敬?被敬的人又该怎么喝?他目不转睛盯着刘睿影,想看看这“天下第一位被敬一口酒的人”如何定义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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