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是与你不离不弃的胡人?”
“节帅,是的。”陆明远赶忙行礼应道。
李牧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反而是问他道:“你可有什么心愿?”
以他如今的地位,身份,自然是能够问出这句话的。
“卑职只想养好伤后,希望能够跟随军中将士重回天竺,能够把一路上牺牲弟兄们的骨殖收拢,并为他们立碑!”陆明远行了一个叉手礼再次言道。
李牧点了点头道:“有些血债是应该收的,且要收取利息。”
“卑职听说悟法和尚还活着,就想见一见他!”陆明远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言道。
“悟法和尚啊,可真是错过了,他如今应该已经到了王舍城了!”
李牧想到那个唯一把杨思勖的信件送过来的和尚,微笑道。
他并没骗人,这和尚是密宗的,他已经派遣到张九龄处,寻找无畏僧,莲花生准备去吐蕃弘扬佛法呢。
宗教这东西,越是贫苦之人,越是极为笃信,以求得心理慰藉。
相比于天竺的低种姓,在雪山上的吐蕃底层人过的并不会比他们好多少。
阿姐鼓,人皮唐卡,肉莲花,这种东西根本就是极为淫欲所产生的,后世有很多人去雪山是为净化灵魂,李牧估计是他们高原缺氧产生幻觉了。
佛教相比于只会烧东西,满山遍野都是神灵的苯教是有优势的,也是能够打败苯教的。
对于雪山的控制,在步枪,火炮没有到来之前,没有比宗教更容易的方法了,但宗教这种东西终究也是会害人害己的,他希望能够控制在手上,作为一枚以后用的闲棋。
公孙离自然是与李牧同榻而坐,为他调酒,放入冰块。
“知道您喜欢葡萄酒!”她侧头向他眨眼,殷勤中带着调皮,秀色中带着莞尔。
李牧捧起瓷杯饮了一口,嗯,715年的葡萄酒,还带了冰块,挺清爽的,他抬眼看着公孙离。
话说她今天与往日不同,梳着个堕马髻,发色乌黑,衬得颈胸处的肌肤雪白,一双丹凤眼中更有水波流动,
且天生一张光滑紧致的皮肤,尤其是今日所穿的青色披衫,酥胸半露,又白又长的腿若隐若现,将起伏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
这妮子今天是想要勾引自己啊!
李牧心里跟明镜似得,心想:自己为安西操劳了这么多年,是不是也该享乐了?
李牧一手揽住公孙离细腰,能够感觉她浑身僵硬了一下,但随即便化为绕指柔,倾向自己。
话说,杜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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