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得好好修炼才能跟得上大师兄呢。”
唐婉儿坐在赵云身旁,眼中满是小星星。
自小,她便跟在大师兄屁股后面,但是后来发现大师兄有点不着调,还有小师弟小师妹得照顾,就越发的成熟了起来。
思维也变得更加精于算计。
不是唐婉儿想这样,而是她得看孩子。
师父平日里除了教导和给钱,剩下的只能是她去带孩子。
虽然大师兄不着调,但是架不住对方本身的人格魅力不小啊。
自幼一起长大,怎么可能没有爱慕之心呢。
那时候,赵枫和小清荣可都是小娃娃,离不开人。
大师兄虽然也在照看,但是仔细程度始终赶不上唐婉儿。
但是这一切都是唐婉儿心甘情愿的。
或者说,她多做一点,师兄就能多一点时间修炼,而且对方天赋更好。
此时此刻。
天色渐晚。
正值秋凉,微风扫街,黄叶卷起,翩翩飞舞,宛若千娇百媚娇娘子。
一轮明月独上屋檐,映照的夜色是极为的美丽。
酒楼内,热闹非凡,喧嚣一片。
火锅的滚烫热气扑面而来,女子为身旁心中男子夹肉叨菜,两个大男人饮下一杯温酒。
一月不见,算是久别重逢,喜悦上心头,自然是无比豪迈。
两个小孩在一旁猛吃肉。
“师父说我有剑仙之姿。”
“五哥,我以后,一定一定一定要成为世间最为强大的剑仙。”
赵云早已是醉上心头,迷糊不清。
心中执念一点:成为天下最强者,然后惩恶扬善,行侠仗义。
这便是他的愿望。
这和雨生的宏愿有大同小异的差别。
但这都是每一个剑修想的。
只不过,大部分都觉得自己天赋不行,豪言壮志也随之消散。
唯有天赋好的整日念叨着,喊着吼着。
他们喜欢剑的第一点便是帅。
低阶时候,各种武器的上限都有数。
枪乃百兵之王,虽然剑是兵中君子,但比长不如枪,比短不如匕首,同类不如刀。
枪是一寸长一寸强,人未至,而枪先来,手长碰不到。
匕首是一寸短一寸险,越短越凶险,枪尚且需要巨力为伴,以及精湛枪法才能施展,而匕首却不需要,还能藏在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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