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终于选出了好几个人,虽然高矮胖瘦都人,但看他们的眼神,几乎都是手上粘过血的。其实这并没有欺负美国人,要知道美国人来的可都是军官,如果没有经过战争,美国陆军可不会让他当军官。
第一轮比的是射击,固定靶子400米。这对于黄埔的士兵来说,还真的有点难了,因为他们主要训练的距离,是在200米的距离内。400米的距离,那是给迫击炮与轻机枪的火力范围,普通士兵在这种距离上开火,几乎是在浪费子弹。
但是美国就不同了,使用了线膛枪后,美国陆军特别注重远距离射击,要不然世界上的第一位狙击手,也不可能是在美国呢。虽然这位狙击手,因为信仰,并没有完成他的击杀,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在远距离上使用步枪的经验,很可能比黄埔要高很多。
为什么要说是可能呢,那是因为黄埔对于这种远距离目标,其实也有相应的训练。但他们训练的并不是命中目标,而是利用火力压制敌人,然后呼叫迫击炮攻击。这就是黄埔对付狙击手的办法,但直到现在,也只有一次狙击手之前的对决,所以基本上外界不知道。
而且如果是狙击手的话,在这种400米的距离上,也是他们的攻击范围,所以期待美国人不要碰到狙击手。
当双方都准备好了之后,程文礼看向格兰特,格兰特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然后程文礼就会自己的手枪,发射了一发空包弹。在枪响之后,同样选出来的双方各10个人,都快速的给手中的步枪上膛,然后瞄准射击400米外的标靶。几乎只用了10秒钟的时间,1881式步枪里面的10发子弹,就被击发一空。然后又重新往枪里装了10发子弹,10秒之后,20人手中的步枪再一次空膛。
这就是军人之前的交流,什么摆好靶位,一个接一个的打,那完全是在开玩笑好不。在紧张的战场上,哪有时间给你从容的瞄准,在子弹横飞的战场上,你有胆将眼睛露出来瞄准,你就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所以在射击这一块的比式,格兰特就使用这种最贴近战场的步枪速射,也只有这种方式,还能最真实反应士兵们的素质。说错了,是美国军官,与黄埔士兵之间的素质差别。
格兰特想到这个办法,其实还有另外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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