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了就要去查。
如果孟成业和何森一样,都拥有那枚金色徽章,那么何森有可能以同样的方式,和未知人物取得了联系。
回到分局,韩凌签了扣押决定书交给童峰,让童峰带人去找何森,当场扣押对方的电脑,带回局里进行审查。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属于办案部门负责人,有权审批普通扣押决定一一大额不动产除外。
只是普通电脑,韩凌完全可以直接签字承担责任。
回到办公室,法制大队来人了,说是孟成业律师那边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请求取保。刑事拘留三十天内,取保申请由局里审核,负责操作的就是法制大队。
「不通过。」
韩凌只说了三个字,于是法制大队的民警走了,连多问一句都没有。
这并不是因为韩凌在分局的地位高,换做其他人也一样。
法制大队审核取保,审核的是取保后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这件事除了办案队长外,其他人都不清楚。因此,办案队长的意见极为重要,基本可以说办案队长如何决定,法制大队就如何决定。
如果办案队长坚决不同意,那么法制大队会马上驳回申请。
如果办案队长说可以考虑,法制大队才会从其他方面酌情继续审核,并给出最终结果。
现如今孟成业问题很大,韩凌不可能让他提前走出看守所。
就凭孟成业那滚刀肉的样,韩凌没去检察院插手批捕流程,把他焊死在看守所里,已经算程序上对他公平。
还想提前取保?
简直是做梦。
另一边,童峰和同事来到高振宇的公司,出示文件后,开始搬运何森的电脑。
何森就在那里坐著,眼皮直跳。
有扣押文书,律师也没用,只能干看,最多在事后投诉投诉,让分局给个说法。
前提是,人和物都没有问题。
「他们多久能还给我?」何森沉著脸问。
律师站在旁边,小声道:「若查明和案件无关,三天内解除扣押,但要是查到了什么……无限期扣押。」
闻言,何森轻吸一口气,喊道:「那个谁!去给我弄新的!」
秘书赶紧离开,执行副总经理的命令。
电脑拆完后,童峰等人抱著就走了,没有理会心情不好的何森。
总经理被惊动,前来询问何森情况,他需要搞清楚何森到底牵扯到了什么案子当中。
何森骂了古安分局两句,表示自己因为高振宇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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