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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脸色阴沉,几乎是踉跄着从镇守府走出来的。
跟着他的大宛马极为高大健硕,枣红色,高六尺三寸,此马便是他的坐骑,名叫三毛。
这名字是穿越前他家养的一条土狗的名字,随口就安在了这一匹得之不易的大宛良驹身上。
在大唐,肩高六尺五寸便可称为天马,龙马。是拔那汗国对大唐最重要的贡品,每年不过几十匹,全都由专门的转运使运往长安,并且全程都有严密记录,就算路上死了也必须把马骨带回去,这是红线。
三毛肩高六尺三寸,属于是天马之下最极品的,当然也是要运回大唐的。当然,想要得到就要有点手段了,李牧用了一部分药酒的份额这才换到。
要知道像三毛这种品相,整个镇守府也不超过十匹,其中还要加上李白的那一匹。
在这大唐,马,便是身份,其价值比后世超跑更加难得。
在这大街的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有些长相凶恶的,看到他全身安西军的制式铠甲,还有随他一起那身高超过两米的萧武,便只能放弃心中原本不该有的心思。
三毛很有灵性,似乎是能觉察出主人心情不好,走的慢也很温顺。
李牧心确实堵的慌,当时李牧想问为什么搬家,但张守珪却什么也不肯说了。
这让他猛然惊醒,想到了碎叶城就算是在盛唐时期也不全控制在大唐手中的,最少他隐约听说过被突骑施人夺过一次,还以碎叶城为大牙(都城),以弓月城为小牙(副都)。
很显然,这位碎叶城的最高统治者应该是得到了朝廷的消息,并提前透露给了自己,让自己早做准备。
也就是说,碎叶城快要不保了,唐军在碎叶城的力量要退回去。
而现在,到底该怎么做就成了他当下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首先,李牧作为碎叶城的低级军官,汉人,在这个周围全都是胡人的地方,是违逆不了大势的。
所以搬家几乎成了必然,但是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早已经把碎叶城看做家乡,感情上很难接受。
想要改变历史,想要汉人永远不丢失这片土地,太难太难了。
第一个便是这里的汉人人口太少了,虽然之前郭元振迁移不少人口在戍堡周围屯田,相对于周围的游牧民族来说,少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便是这里离大唐腹地太远了,上万里,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代,几乎算是天堑了,想要增加这里的人口,非常难!
第三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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