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几个。
但这事儿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干的。得提前布好局,得把每一条街、每一栋楼、每一寸地皮都安排到位。
他给自己留了整整一夜。
一夜,就得把魔都转完一圈。
换别人?别说一夜,给三天都得累趴下。
可对陈川来说,就当是夜跑热身。
他隐了身,脚下一蹬,整个人像一道没有影子的风,贴着地面狂飙。
走?慢得跟乌龟爬一样。光靠腿走,三天都不够转完半个城市。他没时间磨蹭,一分一秒都得抠出来。
他越跑越快,战神装甲贴着皮肤嗡嗡作响,不吵不闹,稳得不行。他每一步落地,都悄无声息,可就在他掠过的地方——
啪。
一颗炸弹,悄无声息地卡进了墙角、下水道口、煤气管道旁、废墟裂缝里。
全在死角。全在小鬼子以为最安全的地方。
那些小崽子们,缩在屋子里打盹儿、喝酒、发呆,连自己脚底下踩着的是催命符都不知道。
陈川像游魂,从东区窜到西区,从码头钻到巷尾。每一千步,就埋下一颗炸药。
五百米半径内,钢筋水泥楼能被掀成粉末。更狠的是,所有炸弹一引爆,冲击波撞在一起,不是炸一次,是连环爆,像天塌了一样。
最难的不是怎么放,是放得够快、够密、够准。
他不能停。一停,天就亮了。
好在他不是普通人。
那瓶高级基因液早把他身体改造成怪物了。跑了两小时,三十公里?对他来说就跟散步时多迈了几步。
别人跑一百公里,腿抖得像筛糠。
他跑了一百多公里,还觉得腿轻。
速度?每小时一百公里。博尔特?那哥们儿也就四十四,他这算什么?连热身都算不上。
战神装甲给他省了八成力气,跑两小时跟吸了口凉气一样舒坦。就算跑十小时,他都能边跑边哼小曲儿。
真要是全速开干——每秒两百米,七百多公里每小时。
二战的战斗机?他追着屁股后头遛弯儿。
可他没用那招。太快了,耗电。战神装甲再牛,一口气全开也顶不过五小时。
他现在这个速度,刚好。
普通人快走的两倍。
不喘,不累,不喘气。
炸弹,一颗接一颗,像雨点撒进这座城市的脉络里。
江边的码头,仓库的地下,火车站的轨道下,教堂的钟楼底——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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