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连锁公司百事达和好莱坞MPAA的新一轮谈判,在以环球电影集团为首的七大片商的带领下,开启了新一轮的谈判:
双方谈判的节点,涉及到影片拷贝的采购价格,租赁收入的分成,电影公司提供的影片拷贝数量,新片的拷贝供应时间,电影公司授予的独家租赁权益以及地域性和全国推广协议等。
尽管百事达在此次谈判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它也面临著新兴竞争对手奈飞的巨大压力5
奈飞所代表的线上订阅租赁模式对百事达的传统线下门店租赁业务造成了冲击。
何况,在与电影公司的谈判中,百事达也无法像奈飞那样提供一些对电影公司有吸引力的合作条件,例如数据共享、精准营销等服务;
这使得百事达在获取一些热门影片的独家租赁权或更优惠的合作条款时处于劣势。
最后,虽然百事达已经是全球最大的录像带和DVD连锁租赁门店,但也面临著一定的财务困境,包括高额的运营成本、日益增长的债务等!
尤其是录像带,百事达之前为了降低新影片的采购成本,与电影公司协商更灵活的授权费用支付方式,即收入分成模式;
此前,每盘新发行的录像带成本高达65美元,这使得百事达在新片上架初期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百事达希望通过谈判降低这一成本,以缓解资金压力;
经过谈判后,百事达可以以较低的价格(约每盘7美元)购买影片拷贝,但需要将一定比例(通常为40%—50%)的租赁收入返还给电影公司。
录像带的收入分成模式旨在平衡电影公司和百事达双方的利益,既降低百事达的前期采购成本,又让电影公司能够从影片的长期租赁中获得更多收益!
但是,对于DVD来说,价格远比录像带要便宜的多,而且相比于录像带主要以租赁为主,DVD的销量却是不容小觑的;
百事达希望以一定的价格直接购买一批新片的DVD拷贝,而不想采取分成模式,电影公司却不想如此。
另外,百事达希望能在新影片发行后尽快获得更多数量的DVD拷贝,以满足消费者的租赁需求,增强自身在市场上的吸引力;
但电影公司则需要平衡不同发行渠道的利益,合理安排向百事达供应影片的时间和数量。
影院窗口,一般在上映后4—6个月后开始上架录像带和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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