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大明律集解附例》卷之二,吏律,职制
上言大臣德政: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