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之亲反不若一豪悍之家奴,滔天之罪五也。
六曰无圣。夫至圣先师为万世名教主,忠贤何人而敢建祠太学之侧?滔天之罪六也。
七曰滥爵……
八曰掩边功……
九曰朘民……
十曰通同关节……
批复:魏忠贤事体,廷臣自有公论,朕心亦有独断,青衿书生不谙规矩,本当重处,姑饶一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