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行肇不是很理解她的想法,现在很多人都不喜欢住四合院,觉得不方便,大家更加喜欢住筒子楼。
“你喜欢这里?”
叶乐宁点点头,“喜欢呀。”
“住在这种房子家里没有卫生间,得到外边去上厕所,用水也不是很方便。”
虽然住在四合院是不太方便,可架不住它在后世是天价房价呀。
要是现在能买下一座四合院,后世就能赚一个小目标,再没有比这个更划算的生意了。
“我就是觉得这种房子凝结着古人的智慧,要是住在里边,天天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也是一件好事。”
陆行肇并不是很能理解她的想法。
住在一间房子里,能接受什么熏陶,房子只是一件死物。
不过他并没有说话,开车回了家。
一回到家里,叶乐宁就把自己新到手的字,拿出来给陆司令他们看。
陆司令自己也练书法,他是近几年才开始练的,不认识许外公,不过也看得出他的笔力深厚。
没有几十年的苦练,可写不出这样的字。
叶乐宁见他这么喜欢这些字,提议把字裱起来,挂在家里。
反正她自己不会欣赏,陆行肇嘛,估计更不会欣赏。
陆司令听了很高兴,让陆行肇明天就去把字裱上,挂在他的书房里。
陆母想到他们就快要离开了,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陆行肇离他们是最远的,一年到头见不到几回。
虽说他现在结婚了,了却自己的一桩心事,但是儿行千里母担忧,他离家那么远,陆母怎么可能会不担心。
看见陆司令为了一幅字那么高兴,她连陆司令都看不顺眼。
“这几个破字有什么值得这么高兴的,老幺过两天就要回去了,你也不帮忙想想办法。”
陆司令看向老妻,“你让我想什么办法?”
陆母坐在他身边,“要不你就把老幺调回来吧,他现在结婚了,调回京市来,过上安稳的日子不好吗?”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儿子的脾气,把他调回京市,安排在无关紧要的职位,让他下半辈子混吃等死,他能愿意?
他现在还年轻,还不如做点实事,靠着自己的本事回来,以后才能走得稳当。”
陆母如何不知道这个道理,可她不放心自己的孩子。
年纪越大,她就越害怕孩子们出事。
她已经失去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半条命都没了,她不想再次承受这样的痛苦。
老幺做事太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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