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岂能尽可置妾?”齐桓公也笑了。
“要养活一妻一妾,非得尽力生产不可。唯生产之物有余,方为之富,方可置妾。此法乃奖富民之法也。臣保此法一出,人人争富,再也无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之辈,于治国之道,大是有利。”管仲道。
“妙。如此,民富必速矣。民既富之,又该当如何?”
“当修兵甲。齐乃大国,兵甲不修,难足国威,国威不足,难立信于诸侯。”
“整修兵甲,必费财用。然既薄税敛以富民,财用何来?”
“财用之来,可多方聚之。可制赎刑:犯重罪者,令其赎犀甲一副,长戟一支。犯中罪者,令其赎盾牌一面,或硬弓一支。犯轻罪者,令其赎戈一支或箭一束(每束十二支)。可开铜山,铸之为钱,购他国之物。可煮海为盐,用以贸易他国之物。又可广招商旅,至城中贸易,收其什一之税。”
“向来只有齐人行商他国,少有他国之人行商齐国,广招商旅,只怕难行。”
“有一妙法,可招天下商旅,并令国家多收税金。”
“有何妙法,快快请讲。”
“我齐国女子性爱风流,可招其能歌善舞者,设馆充之,名曰女闾。每一女闾中,住三五美人,诱商旅之人乐之。临淄城中阔大,能设女闾三百处。每处年可得其利二万钱以上,仅此国家每年可得钱八百余万。而各国商旅,闻齐女之美,必争先至临淄贸易。则行商之税,女闾之利,倍之增矣。”管仲道。
“相国此法,可谓至奇,不知是如何想出来的?”齐桓公忍不住问道。
“臣当年行商,远至各国,民间私立之女闾,时时可见,只是无人想到使其利于国用耳。”
“我齐国男子素来好色,只怕亦沉迷此女闾之中。”
“凡进女闾者,不论是别国商旅,还是本国百姓,均须付出财帛。如此,我齐国男子,当更着力于生产,以多有财帛。”
“哈哈。如此,我齐国民愈富而国之财用愈足矣。”
“主公圣明,正是此理。财用既足,就须养兵。养兵之法在于隐,如能隐之,则邻国不惊,敌国不察。一旦事急,令下兵至,出其不意,可使天下无敌矣。”
“这养兵之法为何,隐之如何?还请相国教我。”
“欲得养兵之法,须改国政。设五家为一轨,每家出丁壮一人,以轨长统之。十轨为里,设里长统之。四里为连,设连长统之。十连为乡,以良人统之。一轨五人,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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