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表示,对方所谓被盗窃的核心技术……其实本就是顾行舟本人的,之所以选择吴家合作,不过是因为吴家本就是江北的企业,同时,星海能源在新能源一块已经有了非常好的基础!
并且在举证环节中,小乔的确出具了一份合同。
上面表明顾行舟以技术入股星海能源,要求是吴家手上一半的股份,等技术转化为成品,并投入市场检验确定没有问题,吴家再让渡一半的股份出去。
当然,合约上方有很重要的一条,那就是协议生效的前提……星海能能源董事长不变为前提。
并且,小乔还提供了一份关于那所谓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
证据一出,所有人这才发现,感情所谓舟行窃取核心技术一事儿,纯属子虚乌有。
小乔这一列举,直接打破了对方的幻想。
他们怎么都没想到,顾行舟竟然没有丝毫违规,更没想到,这份技术竟然来自顾行舟。
不过……
惊诧归惊诧,该说的还是得说。
对方又提出,既然吴家和顾行舟存在这样一份协议,为何在之前没有说清楚?
吴二少表示,这份合约一直保存在公司档案室,之所以没有透露,一则是因为商业机密的事儿,其次,作为当时星海最大的股东兼董事长,他没有义务去说这些。
况且,这份合约并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即便是股权交易,也都只是吴家和顾行舟之间的交易。
只要吴越稳坐董事长的位置上,那合约就能一直生效,自然也不存在会威胁到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法。
如果吴越坐不住董事长的位置,那也就没有透露的必要,因为没有这个前提,那一份合约就是一张废纸。
至于雪山资本,对方并无从吴家手上购入一毛钱股份,所以就更加没有提醒的义务。
至于顾行舟对雪山资本没有做到应尽的告知义务,小乔只是非常淡定的说道,吴二少那时候还是星海能源的董事长,并不存在任何的风险问题,所以是否告知,意义不大。
这么一解释,直接堵住了对方的嘴。
不过,对方并不死心,依旧认为这一切都是顾行舟等人设局,理由是从江北商圈调查出来的结果,顾行舟和吴家大少曾经因为某些事产生过矛盾,由此,顾行舟在反抗中,让吴家大少落得永久瘫痪。
虽然顾行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可吴家大少毕竟瘫痪了,两家之间多年关系不和睦,这种情况下的合作……认为其中有内情。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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