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见过陈文彬的人。他只见过你的照片,一张两年前的黑白照片。”
“所以我不需要骗过所有人。”林默涵把剪下来的碎发小心地扫进一张旧报纸里,用火柴点燃烧掉,头发烧焦的气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和窗外飘进来的梅雨潮气搅在一起,闻起来像是旧书烧着了的味道,“我只需要骗过他的眼睛三分钟。三分钟够我走进酒会,跟商会会长碰个杯,让他知道陈文彬今晚确实来了。然后我就走,从后厨的小门出去,穿过那条巷子到永乐市场。曼卿,你在市场北门等我,把备用衣服带上。”
苏曼卿靠在咖啡机旁边,看着镜子里那张正在一点一点改变的脸。他的动作很从容,从容得不像是要去赴一场要命的约,倒像是要出门赴一场寻常的饭局。但她注意到他的左手在剪头发的时候有一个极短暂的停顿——他的目光落在了桌上那个倒扣的相框上。相框里是女儿的照片,她只有六岁,扎着两个小辫子,笑得眼睛弯弯的,像是在叫他回家。
那个停顿不到一秒,但苏曼卿看到了。
“你看她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她说,声音很轻,没有责备的意思。
林默涵的手继续动起来,剪刀咔嚓咔嚓地剪着头发。他没有回答,但镜子里他的眼睑微微垂了一下,那个动作比任何回答都更诚实。
“等这一仗打完。”他说了半句,没有说下去。这种句式苏曼卿听过太多遍了,从老赵嘴里听过,从自己的丈夫嘴里听过,从每一个走上这条路的战友嘴里听过。等这一仗打完——这句话像是一根悬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永远在前面晃,永远吃不到嘴里。说的人未必真的相信,但他们必须说,因为不说的话,人会撑不住。
“别说了。”苏曼卿打断他,语气干脆利落,“先把眼前的事办好。陈明月还躺在草寮里等你回去,你女儿的照片还扣在桌上。你要让她等多久?”
林默涵的手终于停了一下。然后他把剪刀放下,拿起那管肉色油彩,开始遮盖眉骨上的痣。
“不会太久。”他说。
傍晚六点,蓬莱阁酒楼门口张灯结彩。大稻埕商会的红条幅挂在骑楼下,被梅雨淋湿了边角,红颜色洇开了一小片,看起来倒像是故意做的旧。酒楼门口的伙计穿着对襟衫,撑着油布伞,把一辆辆黄包车上的客人接下来,笑脸迎进去。
林默涵从黄包车上下来的时候,雨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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