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整整一周。
那一周里索蒙没有回过家,没有换过衣服,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
他睡在医院的走廊长椅上,醒来就去病房里坐着。
索菲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偶尔醒过来,看到他坐在旁边,会用那种含混的、因为脸颊肿胀而说不清楚的声音问他:“你吃饭没有?”
他说吃了。她就不说话了,闭着眼睛继续睡。
他不知道她信不信。
第七天下午,警方打电话叫他去一趟分局。
接待他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察,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指敲桌面。
警官给他倒了杯水,清了清嗓子,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关于你姐姐的案子,我们目前掌握的线索不足以支持起诉。”
索蒙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没有碰那杯水。
“监控画面只有背影,巷子里没有摄像头。你姐姐的陈述……”警官顿了顿,措辞变得谨慎起来“她提供了嫌疑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但这些东西在法律上属于单方指认。现场没有提取到有效的生物证据,没有目击证人,嫌疑人在事发时间段的不在场证明虽然粗糙,但暂时无法推翻。”
索蒙看着他的脸。那张脸圆圆的,泛着油光,说话时嘴角习惯性地往下撇,像是每天都在告诉别人“我也没办法”。
“所以呢?”
“所以,”警官叹了口气“我们只能暂时将他释放。后续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我们会重新立案——”
“重新立案。”索蒙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声音不大,但警官敲桌面的手指停了下来。
“先生,我知道你很难接受,但法律讲究证据。没有证据,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索蒙站起来,看着警官那张圆脸,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他转身走出办公室,推开分局的玻璃门,走进外面的阳光里。
那天下午他去了看守所门口。方远舟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索蒙就站在马路对面。方远舟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梳得油亮,看到索蒙的时候,停了一步。他没有走过来,只是站在原地,隔着一条车来车往的马路,朝索蒙笑了笑。
然后他转身走了。背影汇入街角的人流里,很快就看不见了。
索蒙站在马路对面,站了很久。
那天晚上,索蒙在医院看着病床上的索菲。她还在睡,呼吸平稳,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做一个不太好的梦。他弯下腰,轻轻拨开她额前的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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