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侯夫人的肩颈,慈祥笑道“依我看,再没有其他郎君比周家小公子对三小姐更上心的了,若是有缘,处着也无妨,周家小公子也算是您从小看到大的,周家家风您也晓得,再说您肯定也看不上京城里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这倒是,小绪对兰兰是挑不出错的。”侯夫人心里宽慰了一些,她不过就是在兰兰三岁的时候提了一句兰兰不喜欢吃肉,有点挑食,这样下去对身体不好,那个周家幼子就记在了心里,兰兰在学堂里的饭菜大都是那小子上心操弄的。
等再大一些,那小子能搭弓射箭了,就自己打猎,也不知他是怎么猎的,尽是一些稀罕猎物,皮毛漂亮的就给兰兰做秋冬天的手套帽子,肉质鲜美的就给兰兰吃,蒸煎炸煮无所不精,在家也算得宠的周家小少爷,不说十指不沾阳春水,据侯夫人所知道的,周绪那个颇负才名的二哥一向是君子远庖厨的,就小绪整天琢磨着让兰兰多吃些,吃好些。
一日日的喂养下来,她的兰兰体质比小时候不知好了多少,小脸圆润,两颊透着自然的粉色,唇色红润,很是健康。
为人父母所求的,不就是儿女健康喜乐。
侯夫人自然把闺女疼到了骨子心,可周家那个幼子对兰兰着实很好很好,对比她也差不了几分。
而她家兰兰呢,在京城虽说有几个交好的玩伴,但凡事遇到周家幼子,那是毫不犹豫的就选择小绪。
就如同小绪选择她。
对门的侍郎夫人也曾隐晦的提过希望两家将来结亲的事,只等过两三年就先定下来,然后再筹办几年,孩子们都大了就成婚。
这种青梅竹马的情谊着实让侯夫人既高兴又忧虑,兰兰和小绪实在太要好了,从没有过矛盾,小绪什么都依着她女儿,而女儿呢,也把小绪的话放在心里,明年兰兰的学堂生涯就要结束了,十三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知周家幼子对将来有何打算,周侍郎肯定要小绪去科举考官的,若小绪考不成,自己闺女要等他多久,再则,终究是年纪小了些,万一和侍郎夫人说好,以后再有什么变故,那两家都难看了,所以,侯夫人暂时没有答应。
侯夫人乱想一通,直等到小绪过来。
外面阳光热烈,身穿绯色长袍的少年身高腿长,却并不瘦弱,颇有英姿,笑容毫无阴霾,朝气蓬勃,十分有礼“伯母,我想带兰兰去望鹤楼,楼里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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