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居们都听见了。阿翠嗓门大,整条弄堂都知道她是洗衣铺的姑娘。
一进阁楼,门关上,阿翠的脸就变了。
她从脏衣服里翻出一件旧围裙,围裙的内兜里缝着张处方笺。
林晚接了过来。
处方笺正面还是老样子,写着药方。
她翻到背面,用棉签蘸了药水在上面涂。
字迹慢慢浮了出来。
是沈敬之的笔迹。
只有四个字。
喂饱他,养。
林晚盯着这四个字,看了足足五秒。
阿翠站在旁边,绞着辫子梢,大气都不敢出。
林晚把处方笺凑到油灯上。纸角卷了起来,火苗吞掉了那四个字。
灰烬掉进搪瓷盆里。
她把棉签折断,也扔了进去。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阿翠。
她的声音很轻,像在说给自己听。
“我明白了。”
阿翠走后,林晚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弄堂安静了,远处有狗在叫。
喂饱他,养。
沈敬之的意思很明白。
不要急着把陆峥推开。反过来,要把“夜莺”这条线喂的再肥一点,让军统相信夜莺的价值,让陆峥花更多的时间去顾着这条线。这样,他就没那么多工夫来查“青瓷”。
养。
沈敬之的意思,是要把陆峥这头盯着自己的猎犬,慢慢喂熟,养起来。
林晚低头,手指摸到桌上那块碎花布。
白底蓝花,阿翠上次送的。
她把布头叠好,压在钢笔底下。
然后她闭上眼。
脑子里全是陆峥那根手指。凉的,硬的,指腹上还有层薄茧。
那根手指擦过她手背的时候,她差一点——只差一点——就想把它折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