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建立了新的郑国,这一郑国又称新郑。关中的郑国因为失陷于戎人之手,后来被秦人收复,成为秦国最早设立的县。
早期的县,意义和商鞅变法后设立的县不同。县的本意是“悬”,即孤悬于外的国土。这片国土国君不方便直接管辖,就设立一个县,委派官员管理,相当于边疆自治区。商鞅变法后,统一将各地乡邑汇集成县,成为一级常设的地方行政区划,从此,秦君不再亲自管理这片国土,而是委派官员管理,在政治上形成中央-地方的垂直架构,而不再是传统的甸服(京畿)-侯服-荒服,或国-郊-野的水平架构。从后世的视角来看,商鞅的这一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只不过当时这一意义还不是很明显。
由于商鞅变法,郑县从一个边疆区转变为一级地方区划,这种改变对于当时当地的人来说,基本无感,但事实上,整个政治运行的底层逻辑被重置了,说秦国就是因此而崛起,也并不为过。
从敷水到郑县还有一天路程,而现在天色已经不早,秦使团就在最近的城邑中住下。
在那个年代,筑城并不像后世那样,是一种国家行为,不仅国君有利筑城,大夫的封邑,甚至一般的邑里也都可以筑城,只要能承担得起筑城的费用。能筑城的邑里,邑中一般有富裕的大户,有较多的人口,而且通常能组织起武装。这种乡邑级别的武装,在当时比较普遍,通常也能和当地的统治力量维持较好的关系,在征发兵员时,这些半正式的武装基本可以直接上战场;除非他们公开与统治集团对抗,一般都会相安无事。像郑县这样几乎处于战时状态的地方,民间自发修筑的城邑不少;在一些要害地方,民间修筑的城池和官方修建的堡垒相互呼应。秦使团留驻的这个城邑,身后数里就是秦军亭障。
秦军将秦使团安排好,就自己回去了。在乡邑里居住不同于驿站,大家不是聚集在一起,而是各家各户分配几个人、一乘车。郑县的贫困程度不亚于阴晋,秦使团入住的家庭中,几乎拿不出什么吃的,秦使团只能动用自己的储备,只用所住家中的灶,做了一顿晚餐。
这些人的家中,不是女人就是小孩,几乎找不到男人。问一问,就是男人都被抽调从军了。郑县不是什么大县,位于前线,对兵力的需求极大,几乎能打仗的男子都从了军,田也无人耕种,收成很差。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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