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的庶长旁边,悄声问道:“魏卒不识节符,公何说之详也?”
庶长道:“秦法,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于吏者,皆各以其欲问之法令明告之;主法令之吏不告吏民之所问法令,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各罪主法令之吏。是故民有不法者,罪及官吏。臣不敢不告之耳!”
庶长的回答,直接将公孙不更震惊了:在魏国,法就是法,著于三尺之牍,但就算是官吏也常常懒得去读,更不用说解释、执行了。只有在出了乱子,要追究责任的时候,才会把法律搬出来,照章执行。向邑民解释法律?想都不会有人想。这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事办砸了,还要去追究邑民的责任吗?
公孙不更问道:“何故?”
对公孙不更的问题,庶长感觉十分奇怪,反问道:“大国其无法乎?”
公孙不更道:“有焉。”
庶长道:“法不欲明乎?”
公孙不更道:“欲明也。”
庶长道:“法不讲,吏民何能明之?民不明则法何能行乎?”
公孙不更道:“法者,罚也,刑也;无刑则无法。刑掌诸大夫,庶民何预焉?”
庶长道:“秦之法则不然,小过而大罚,欲其无犯也;犯而罚之,法之失也。是故一邑之中多犯令者,罪及乡里。”
公孙不更的法律观完全被颠倒了,他半天回不过味来,一声不吭。庶长也不理他,自顾自地离开了。
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犯罪的,而是为了让人不犯罪!这一层完全超出公孙不更的想象。在公孙不更的认知中,法就是斩首、肉刑、打板子,更残酷一些的还有烹、车裂等等,主要原则就是罪刑相当:犯什么罪,受什么刑,不要有超出法律之外的刑罚,也不要有罪不罚。在公孙不更看来,这就是公正的司法体系,而魏国的确是做到这一点:官员犯了罪,一定要从法律条文找出惩罚的依据,并依法执行。在魏人看来,秦法过于严苛,小过大罚,十分不公。但听庶长的意思,秦法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竟然是要让邑民都不犯法!这是一种什么思路?公孙不更似乎有所悟,但又一时想不明白。
一路上,公孙不更都在思索着这事,竟然没有意识到前面已经出现一座大城。
这座城明显比潼城要大得多,但修建在塬下,视觉上的冲击反而没有潼城来得大。它背靠高原,面向渭水,塬上住人,塬下是耕地。
一直在前面带路的卒伯转回来,对傧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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