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影响证据可信度。”
监管当场发了一条指令给供应商:“取证期间不得要求员工签署任何限制陈述事实的声明,不得以纪律处分威胁配合调查人员。违者纳入不配合记录。”
“写字让人不敢胡来。”林昼想起父亲的话。监管把提醒写出来,至少能让对方收敛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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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另一个战场在原医院的人事谈话室。
许景按约到了,接收医院法务安排了律师陪同。谈话开始时,人事负责人把一份《保密与一致性声明》推到桌上,语气像例行:“签一下,这是内部要求。签了我们再谈。”
律师立刻开口:“请问声明依据是什么?是否与监管取证冲突?声明是否限制陈述事实?”
人事负责人卡了一下:“这是保护医院与合作方商誉。”
许景按林昼给的模板,第一句就说:“我只陈述事实,不对结论作判断。任何要求我承认不当沟通的结论,我不签。”
人事负责人脸色变了:“你这是不配合。”
律师把监管刚下发的“禁止施压提醒”打印件放在桌上:“请注意,取证期间要求签署限制陈述事实的声明,可能构成不当施压。谈话可以继续,但不得以签署声明作为条件。”
人事负责人沉默片刻,最终把声明收回。谈话改成了问答,但每一个问题都被律师要求写进笔录。许景只回答自己做过什么、何时做、通过什么渠道提交给法务与监管。对于“你是不是故意对外泄露”,许景只说:“我通过医院法务与监管渠道提交材料,属于依法配合。其他不评价。”
谈话结束时,人事负责人想让许景在谈话记录上签“确认存在不当沟通”。许景拒签,只签“确认以上为谈话内容记录,不代表结论”。律师在旁边加了一句:“保留异议”。
笔录被带走,抄送监管。
许景走出谈话室时腿都在发软,但他没有倒。他知道自己没有赢,他只是没有被按下去。没有被按下去,证据链就不会断。
林昼下午收到法务的简报,只回了两个字:“做得好。”
这两个字不是夸奖,是确认:事实口径有效,施压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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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点,取证继续,周负责人进入“提交历史”审阅。
取证员把代码仓的提交记录拉出来,筛选关键日期:转运当日、以及补录发生的凌晨。列表里出现两个极刺眼的动作:
*18:52,一次提交:commitmess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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