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ze.ControlWrite?
3)运行记录:过去六个月该脚本执行过多少次高危动作?成功多少、失败多少、拒绝多少?
4)回收证据:你们说已回收scope与凭据,回收事件在哪?时间戳与哈希在哪?
供应商材料里前两条写得最虚:用“历史遗留”“为了可靠性”含糊过去。第三条干脆写“正在统计”,第四条写“已申请回收”。
“正在统计”“已申请回收”在取证面前等于零。
周负责人当场退回:“我们不接受口头、也不接受‘正在统计’。请补齐原始导出:日志里统计不是你们手工写的数字,而是可验证的查询结果。回收不是申请,而是事件。没有事件,就没有回收。”
监管也跟着补了一句:“补齐时限:今晚八点前。”
时限被写出来,对方就没有拖延空间。拖延等于不配合。
下午三点,许景再次被叫去“配合说明”。
这一次不再是人事,而是原医院信息科的一名副主任——一个说话很温和、却句句带钩的人。
对方问的第一句就很危险:“许景,你是不是把内部日志给了外部?”
许景按律师提醒,回答很短:“我向医院法务与监管提供材料,属于依法配合。”
副主任继续问:“你有没有把脚本代码说成‘暗门’?你知不知道这种措辞会造成什么影响?”
许景仍旧只讲事实:“我没有评价措辞。我只提供了我看到的执行记录与时间戳。结论以取证审计为准。”
副主任把一张纸推过来——这不是声明,但更像圈套:一份“情况说明”,里面已经写好一句话:“本人承认存在未经授权对外传递信息行为。”
律师直接把纸按住:“我们不接受预设结论的文本。若需说明,请以问答笔录形式记录,事实项由当事人陈述。”
副主任笑了一下:“你们这么紧张干什么?我们只是走流程。”
律师看着他:“流程不是陷阱。请尊重取证期间的监管指令。”
副主任把纸收回,脸色却明显冷了。
许景出来时腿发软,手心全是汗。他给林昼发了一句:“他们想让我签认定。”
林昼回:“你没签就对。越是预设结论,越说明他们急。急说明他们怕四链被补齐后喽底。”
许景隔了很久才回:“我扛得住。”
“扛得住”背后通常是硬撑。林昼把这条消息转给法务,附了一句:建议立即在监管渠道备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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